簡慧敏表示,宏福苑事件揭示的問題,涉及不同階段的不同嚴重反競爭行為。(資料圖片/鍾式明攝)
立法會會議討論「打擊圍標,推動圍標行為刑事化」議員議案,選委界簡慧敏表示首先須明確「要刑事化甚麼」,認為議案措辭似乎僅涵蓋投標的圍標行為,但事實上宏福苑事件揭示的問題,涉及不同階段的不同嚴重反競爭行為,包括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等等。她認為,要有效降低各類合謀行為所造成的危害,便應刑事化「樓宇維修合謀」,她樂見政府提出的正是這個方向,只是為方便表述就以「打擊圍標」概括。
簡慧敏提到,目前政府建議修訂《競爭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採取「先刑事後民事」,刑事及民事「雙軌執法模式」,體現政府採納獨立委員會報告建議,廣泛地涵蓋所有意圖影響招標結果的行為,而並非僅僅着眼於「圍標」的狹隘法律定義。然而,她認為在「雙軌執法模式」下,必須有足夠靈活性,建議律政司與保安局統籌的「聯合特遣隊」,加快評估相關個案是否達到刑事舉證標準。若評估個案無合理定罪機會,應盡快轉交競委會循民事途徑處理,讓不同個案可按其實際情況獲得適當處理,相信民事和刑事的分工有助避免違反「一罪不兩審」原則。她強調,宏福苑事件反映競委會依賴「不合謀條款」或「不合謀投標確認書」的機制,絕非杜絕「圍標」的「萬靈丹」。
系統性改革促政府進一步交代
政府把《財政預算案》預留的3億元,成立由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的「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從市建局接棒提供相關服務包括準備「預審名單」。簡慧敏指,早於今年4月特別財委會期間,她已提醒發展局要待獨立委員會報告出爐後,再審慎處理如何支援業主維修樓宇,毋須急於成立市建局子公司,讓其運作所謂加強版「招標妥」。她非常認同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要平衡監管、監察、施工的各項職能,具備監管職能的機構就要授予法定地位,因此「服務局」須獲賦予明確權責及足夠資源執行相關工作。
對於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將過渡至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她相信政府已聽到議員和社會各界聲音,必須做到徹底「脫胎換骨」而非「換湯不換藥」,除了更名和借調屋宇署首長級人員,亦須真正落實系統性改革下的各自職能。她強調,既然是系統性改革,就要有清晰頂層設計,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跨部門督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成員組成等,有待向立法會及全社會作進一步交代,進行各項系統性改革,避免悲劇再發生。
另外,立法會保安及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昨召開聯席會議,簡慧敏稱政府提出就涉及「樓宇維修工程招投標」的嚴重反競爭行為訂為「刑事罪行」,已涵蓋這項由新界東南方國珊提出動議議案的訴求。她指出,原有意就議案中「圍標」一詞加以定義,涵蓋不同的嚴重反競爭行為,但恐怕並非方國珊議案的原意,故最終沒有提出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