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令知攝/資料圖片)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周四(5日)被判監10年。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6日)出席法律周活動後被問到,會否就黃之鋒的刑期提出上訴,他說不便公開評論案件。
林定國表示,因法律程序可能有進一步發展,所以就案件本身不適合法庭以外作太多評論。他強調,黃之鋒在整個審訊過程,都是「百分之一百」有得到公平審訊,並依據法律程序及原則進行,又強調他是在認罪前提下接受判刑。林定國又指,法庭已經提供非常詳細的判刑理由書及撮要,他鼓勵社會閱讀。
林定國在總結香港法律周活動時表示,舉行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論壇相當重要,包括邀請到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及澳門相關司法機關的領導參與,探討大灣區如何合作發展,而整個法律周活動的目的,是按國家十五五規劃及香港首個五年規劃,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