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香港區總經理佘雋知。(資料圖片)
創科局發聲明批評Uber知法犯法。Uber香港區總經理佘雋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回應指,本地交通法規保守,認為有創意、對香港有利的科技被扼殺。
對於Uber未有申請牌照,佘雋知建議改善現今法例,例如增設「共乘」新牌照。他表示,明白政府有其考慮,但外國以至內地政府已推出法規並獲得成功,建議政府參考有關做法。
對被指可能損害花錢申請的士牌照的人士的利益,佘雋知認為,的士牌照的目的是規管,而不是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