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源攝)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於2014年9月發起重奪「公民廣場」,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羅冠聰及黃之鋒二人分別被判80及120小時社服令,周永康判緩刑1年。3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案件今於高院提訊,並排期於今年5月22日至25日聆訊。
另一方面,律政司去年不滿判罰過輕提出覆核聆訊,惟原審裁判官張天雁考慮過後決定維持原判。律政司其後再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判刑許可獲批,案件暫未排期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