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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17-Feb-28 06:00
更新:2017-Feb-28 06:00

華潤前董事長宋林 貪賄3310萬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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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圖)被控貪污受賄逾3,310萬元人民幣一案,昨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宋林當庭認罪,案件擇日宣判。案情指,宋在華潤任職期間以領取認股權及報銷個人費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財物,又為多間公司和個人在項目合作及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並索取及收受其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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