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收費於2015年已全面推行。
兩間分別位於土瓜灣落山道及葵興邨葵興商場的藥房,因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時沒有收取費用,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款》,分別判罰6,000元及1萬元。
該間位於葵興商場的藥房,於前年9月向顧客免費提供膠袋,已被環保署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執法人員去年9月突擊巡查,再發現該藥房違規,因此以傳票提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指,塑膠購物袋收費實施以來,截至前日,署方到各零售點巡查逾7.9萬次,並發出35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10宗提出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