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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2017-11-28 06:00:00

150人疑海外置業中招 追款不成 警接4宗報案被騙逾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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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祐(左)及蘇敏娟(右)。

黃天祐(左)及蘇敏娟(右)。

本港樓價高,有市民認為海外置業出租或自住未嘗不是好選擇。惟警方近兩年接獲4宗涉及投資海外物業的投訴,逾150名苦主懷疑受騙,指其投資的物業貨不對辦、所預購的樓花最終「爛尾」等,涉款逾1億元,至今仍未有苦主成功追回款額。警方稱類似個案涉跨境合作,追查時存極大困難,建議市民找具信譽公司置業,而投資前亦要「做足功課」及實地考察,不要誤中所謂「高回報」圈套。


近年海外買樓普遍,本港亦有地產中介公司專門代客「隔山買樓」。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警司蘇敏娟稱,有發展商或透過中介公司在本地舉行展銷會,向港人推銷海外物業,部分更只屬樓花;為吸引買家「落搭」,會提供各式「優惠」,包括可代付首期或可觀租金回報保證,而回報期一般是兩年。當準買家願意買樓,中介便要求對方付款至其代表律師的海外銀行戶口,待買家發現樓盤一直未見落成,或是樓宇貨不對辦,始懷疑受騙。


港中介銷海外物業無王管
警方今年接獲1宗投資海外物業投訴,涉18人投資7個美國樓宇項目,涉款共1,200萬元;去年則有3宗,涉135人共逾1億元,他們懷疑在英國、台灣及日本的13個物業項目受騙。蘇敏娟說,根據現行法例,如地產代理公司的業務只是推銷海外物業,並不受本地法例監管,市民投資海外物業時,變相少了保障,加上有關投資項目涉跨境元素,如物業、證人及款項等均在海外,涉不同司法管轄區範疇,令警方在調查、拘捕及蒐證存極大困難,她承認近年無苦主可追回失款。

投資者教育中心主席黃天祐稱,市民投資海外物業用上多年的「血汗錢」,有必要做足功課及考證,包括當地環境及交通配套、中介業務經驗和發展商商譽及規模,「過去係咪名不經傳,今次先至第一次出現?」他又提醒,市民不宜只依賴發展商提供的資料,需要時應聘獨立第三方評估物業質素。

消委會於今年首10個月,接獲30宗投資海外物業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14宗增加1.1倍,投訴包括銷售模式、項目爛尾及價錢爭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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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代幣發行」高風險
另外,警方又留意到「首次代幣發行(ICO)」的虛擬商品漸崛起,ICO一般是研發區塊鏈技術項目的網上集資活動,ICO計劃營辦者一般把研發項目的計劃書及代幣持有人權益羅列在一份稱為「白皮書」的文件內。警方現雖沒接獲相關報案,但黃天祐指,ICO屬高風險投資,發展前景「難預測,不透明」,價格又波動大。一旦平台倒閉、停止運作或被黑客入侵等情況,投資者或會全數損失存放在這些平台上的代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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