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泰晤士報》取得一份01年由聯合國難民署(UNHCR)及救助兒童會研究小組撰寫的84頁報告,研究訪問了1,500名西非國家畿內亞、利比里亞和塞拉利昂的難民,發現有兒童難民被迫與援助組織人員發生性關係,以換取食物、鞋子、文具、教育和臨時工作,有時可賺取10美仙(約0.78港元)。涉事機構共40個,其中15個為國際組織,UNHCR、紅十字會及救助兒童會等亦在其中,其餘則為當地機構,涉案人士有67名。有難民家庭表示,為了「糊口」,迫於無奈將女兒交出,更有人說「如家庭中無女孩,便會陷入危機」。該報又指,UNHCR於02年已獲該報告,但當時該署的難民專員魯貝斯(Ruud Lubbers)見證據不足,認為「不是事實」。UNHCR稱已採取行動及警告有關機構,惟只有3個機構開除共10位涉事人員,至今無人被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