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歲被告劉本睎在去年世界盃外圍賽期間侮辱國歌罪成,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now新聞台畫面)
香港大球場去年6月6日舉行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的港隊對伊朗賽事期間,一名19歲男學生涉嫌在奏唱國歌時全程背向草地,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27日)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現年19歲被告劉本晞報稱學生,被控於2024年6月6日,在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
裁判官林子康指,涉案行為嚴重性相對較輕,被告獨立犯案,結果上未有影響附近人士及激起其他人的反應,考慮到案發時被告只有18歲,會考慮即時監禁外的其他選項,惟指被告有獨立思考能力,不需要作輔導,因此判處社會服務令,惟強調非輕判及放過,而是具有相當阻嚇、警剔選項,亦有助被告更生。
林子康指綜合求情,了解到被告是一個正面、孝順、勤奮、有志向及上進的青年,在家庭面對經濟困難時會主動做兼職幫補家計,亦會照顧祖父母。被告學業成績不算最優秀,但品行良好,又活躍參與課外活動,在不同長輩眼中都是年輕有為的人,深信他在大學畢業後,會繼續發揮勤奮特質,成為一個擁有穩定工作的人士,在求情報告中,亦表達對行為感到後悔,往後會三思而後行,所以接納被告有一定悔意,重犯相關罪行的機會相當微。
警方稱刑罰具阻嚇性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梅頌雅表示,警方尊重法庭裁判,認為裁決反映有關行為的嚴重性,並獲法庭判處具相當阻嚇性的刑罰。警方重申侮辱國歌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如果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3年。她又說,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及標誌,任何人均必須尊重及有責任去維護國家尊嚴。雖然香港社會表面平靜,但仍然有人用不同手法進行軟對抗,意圖挑撥社會的不滿情緒和分化社會,如果不及早制止,最終受傷害只會是市民大眾及香港社會。警方會繼續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如果任何人公然違法,警方必定果斷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
案件編號:ESCC303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