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院友職員接種超過建議使用日期新冠疫苗,衞生署正調查事件。(資料圖片)
衞生署今日(23日)正調查一名參與新冠疫苗接種計劃的私家醫生為市民接種超出建議使用日期新冠疫苗的事件,相關新冠疫苗並未超出其有效日期,受影響的21名安老和殘疾人士院舍院友和職員並沒有不適。
兩間院舍位於元朗區及葵青區
衞生署在核對疫苗訂購及接種紀錄時發現,涉事醫生於上月14日、本月7日及9日到元朗區一間名為「愛德安老院有限公司」的安老院舍提供疫苗接種服務時,為18名院友接種了超過建議使用日期的莫德納JN.1新冠疫苗。根據建議,該疫苗須於解凍後儲存於攝氏2至8度,並於30日內使用。
經進一步調查,衞生署發現該名醫生亦曾於3月26日到葵青區一間名為「葵軒閣」的殘疾人士院舍提供疫苗接種服務,期間為一名院友和兩名院舍職員接種了已超過建議使用期的莫德納JN.1新冠疫苗。
醫生已被暫停疫苗接種的服務
衞生署已要求兩間涉事院舍和醫生立即改善疫苗管理措施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並須密切跟進受影響人士的健康情況。涉事醫生亦已被暫停在疫苗接種計劃下的服務,亦會按衞生署要求,向受影響人士或其家屬解釋事件及商討其後安排。
另一方面,衞生署已巡查涉事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檢查疫苗儲存及接種程序,並督促職員必須定時檢查疫苗的建議使用日期、分開存放不同建議使用日期的疫苗,以及按照指引適時處置已過期的疫苗,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