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今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32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其分居妻子的同意下披露了她和女兒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與事主是分居夫婦,事主於2024年年初與被捕人士分居後發現懷孕,其後於同年年尾誕下女兒。及後於今年5月,有人分別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公開群組及一個個人帳戶,先後發布了兩條包含事主及女兒個人資料的帖文及留言,並上載一份聲稱基因分析報告,質疑被捕人士與女嬰的血緣關係,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
事主及女嬰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住址、顯示其臉容的照片及影片、社交媒體帳戶名稱,過往的職業及職位,以及女嬰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及顯示其臉容的照片。
「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
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家庭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