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blk3 madblk3
adblk3
adblk3
本地
出版:2023-Mar-07 13:17
更新:2023-Mar-07 13:17

修例風波|上水示威被控暴動判囚4年9個月 18歲男生提上訴被拒

分享: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adblk4

16歲男生4年前在上水廣場外天橋參與暴動,被追截期間以手推開警員胸口作激烈反抗,嘗試搶去警員霰彈槍並扣動扳機三下。他早前承認兩項拒捕罪,經審訊後再被裁定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成,就四罪被判入獄4年9個月,但他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今日(7日)指他完全認同原審法官的判決,不認為本案有原則性犯錯或刑罰明顯過重的問題,亦沒有合理爭辯之處,故即時拒批上訴許可。

現年18歲的上訴人陳鎮顯被控於2019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和2樓大堂抗拒兩名警務人員,參與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用霰彈槍。他原另涉襲警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adblk5

dadblk6 madblk6

恭喜你!獲取1分 !

更多積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