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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15:48:58

3歲童康樂園獨立屋泳池溺斃  祖父打瞌睡疏忽照顧上訴得直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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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3歲男童前年到祖父母,位於大埔康樂園的獨立屋留宿期間,在泳池遇溺死亡。祖父被控疏忽照顧,原審法官指年逾七十的祖父,應該知道自己有打瞌睡的風險,裁定他罪成並判處緩刑。祖父早前提出上訴,高院法官今日頒下判辭,指本案是一件不幸的意外,認為原審官的推斷不穩當,相信意外已令祖父遺憾一生,甚至難以面對家人,裁定祖父上訴得直,撤銷其控罪及判刑,並對祖父一家的遭遇深表同情。

祖父原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

上訴人為李群超,原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忽略罪,指他於2020年6月22日,在大埔康樂園一獨立屋,對3歲男孫李子天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忽略該他,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男孫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經審訊後,李群超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2個月,但緩刑18個月。

案情指,祖父母與兩名孫兒,在康樂園獨立屋的泳池和吹氣池游泳和嬉水,期間祖母和孫女到3樓主人房浴室沖涼,留下祖父和男孫在樓下。由於男童所處的吹氣池較淺水,祖父讓男童脫去水袖,並在距離8至10米的椅子看著男童。不過,祖父在期間睡著,醍來時見男童不在吹氣泳池,祖母亦說無見過男童。他們返回花園,發現男童在泳池遇溺,把男童抱出搶救,可惜已返魂乏術。

官:原審裁定是否唯一合理推論存疑

原審裁判官認為,祖父稱在大約8至10米距離觀察男孫,極其量會減低男孫遇溺的風險,但風險仍然存在。處理上訴的高院法官則指,祖父有可能相信此舉已經足夠確保男孫的安全,便不應罪成,且案中未有相關證據,對於原審裁判官的裁定,是否案件的唯一合理推論存疑。高院法官又指,原審裁判官裁定祖父案發時意識到他有打瞌睡的風險,有關結論是不安全及不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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