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25-10-30 17:55:37 41歲男旅客攜3000元私煙抵港 判囚逾2個月兼罰款2000元 分享: 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2個月零10日及罰款2,000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人員於上周五(24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身上及個人行李內檢獲62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000元,應課稅值約2,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