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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4 20:26:45

4青年酒駕頂包被捕 據報涉都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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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 交通部, 追捕者, 酒後駕駛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昨進行代號「追捕者」的打擊酒後駕駛行動,圖為其中一架涉案車輛。 (警方圖片)

有大學生被指涉酒後駕駛和頂包。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昨(3日)在東九龍區內進行代號「追捕者」(QUICKCHASER)的打擊酒後駕駛行動。

警方指,行動中在龍池徑近龍翔道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形跡可疑,上前截查期間懷疑司機與一名女乘客交換座位。經調查後,該名28歲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及「妨礙司法公正」被捕。另外,該名28歲本地女乘客及另外兩名分別34歲及35歲的本地男乘客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據報道,被捕4人均為都會大學學生。

另外,警員巡邏期間亦發現一部私家車在觀塘繞道東行近宏照道高速行駛,期間多次超車,漠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遂上前截查。經調查後,一名34歲姓孫本地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被捕。

警方指,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同時提醒,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屬嚴重罪行,有機會引致嚴重交通意外,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提醒車主及司機,「妨礙司法公正」為嚴重罪行,違法者可被處以七年監禁及罰款;危險駕駛行為的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5萬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被定罪,則可被停牌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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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 交通部, 追捕者, 酒後駕駛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警員昨天展開代號「追捕者」的打擊酒後駕駛行動,圖為其中一架被截查的車輛。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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