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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10:49:57

50公頃以下工程或豁免環評報告 環團憂粉嶺高球場等爭議項目「走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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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球場面積只有32公頃,但發展議題備受爭議。(資料圖片)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訂立至今逾20多年,但相關程序往往需時。政府遂計劃修訂條例,提出優化及標準化環境評估程序,減省約一半環評所需時間,例如較大型或複雜項目需時約2年完成環評;一般項目則只需1年半。另外,環評條例附表3內列明須有環評報告的項目,由發展規模下限為20公頃,改為50公頃,並剔除15萬居住人口的下限。

長春社:只為加快審批非為環評把關

環保署助理署長曾世榮今早(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檢視過去25年附表3的項目,主要涉及房屋發展配套,環評結論不多建議要有特別環境改善措施,而附表2涉及基建仍有環評及環境許可證要求,相信不會出現「走漏眼」。

不過,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則認為,政府的改善建議,大多只為了加快發展審批而作出修例,實際上對加強環評把關著墨不多,擔心建議獲通過後,環評條例能否維持基本把關。他又指,在政府的新建議下,面積32公頃的粉嶺高球場,日後亦無需再做環評報告。但高球場發展正正有很多環評爭議,如不透過環評制度列出有關爭議,可能會出現「走漏眼」,甚至放生了一些本身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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