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借出銀行戶口洗黑錢457萬元,加監判囚33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案發時45歲的本地男子今日(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經法庭批准加重約20%的刑罰後,最後被判囚33個月。
案情顯示,該名男子將其銀行戶口借予他人,於2021年5月10日至6月19日期間,處理約457萬元犯罪得益。深水埗警區重案組人員接手調查後,於去年4月26日以涉嫌「洗黑錢」拘捕該名男子。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該名男子被落案起訴一項「洗黑錢」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