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起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涵蓋範圍延伸至志願工作者,包括義教老師、義務運動教練等,以加強保障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當局指,查核機制仍屬自願性質,由招募機構評估風險後決定是否查核,並由合資格申請人辦理。
為便利申請人,除灣仔警察總部及現有6間指定警署外,警務處新增將軍澳、上水及東涌3間指定警署,提供24小時指紋採集服務。申請人可透過網上平台遞交申請並預約提交指紋。
查核機制自2011年底推行,原涵蓋準僱員、續約僱員及外判員工。法改會於2022年建議擴展至所有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政府已於2024年底完成第一階段,將涵蓋範圍擴至準自僱人士,並推出優化措施,包括網上申請、24小時指紋服務及延長有效期至36個月。
政府表示,將參考首兩階段經驗,適時考慮擴展至所有現有僱員及自僱人士,並會再公布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