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網頁
香港律師會就修訂《逃犯條例》發表長達11頁意見書。律師會認為,香港政府在修例之前,應該先研究內地與其他國家的移交安排,以及其他同一國家內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移交安排。
律師會指,修例對香港影響深遠,政府應全面審視本港整套引渡制度,廣泛諮詢,政府不應在相關諮詢完成前匆忙立法。在完成廣泛諮詢前,律師會原則上不反對個案移交安排,但只屬臨時措施,不可取代正式協議,應有更多額外保障,包括容許本港法庭檢視申請方所提交證據的可信性,使法院有能力監督移交程序。他們建議修改《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令香港法院有權審理港人在境外干犯謀殺、誤殺等案件,並表明可追溯台灣殺人案。
律師會又指,收到意見指政府未能說服社會修例有迫切性,促請政府擱置修例,希望政府充份考慮律師會提出的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