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扮公司高層指示員工滙款,涉案內地漢「洗黑錢」790萬判囚43月。(資料圖片)
警方於2024年8月接獲報案,騙徒假冒受害公司的海外高層人員,向其員工發出電郵,訛稱公司需要資金擴展海外業務,故指示該員工把公司款項轉往多個銀行戶口,其中將包括約790萬元存入騙徒指定的本地銀行戶口。其後,受害公司管理層發現該筆交易後懷疑受騙,遂報案求助。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調查後,拘捕一名43歲內地男子。該名被捕人為一間本地公司董事及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嫌於案發期間,處理共約790萬元的犯罪得益。警方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以「洗黑錢」罪起訴該名男子,並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法庭批准將刑期增加20%。該名男子於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錢」罪成,被判處監禁4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