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涉100元賄賂銀行職員開戶口遭廉署起訴。(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以100元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她開設個人銀行戶口,案件昨日(7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她並無答辯,裁判官朱文瀚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提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張莉(60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於周一(5日)下午到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大角咀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銀行戶口。一名滙豐銀行員工指示被告透過銀行手機應用程式提交申請,惟被告未能完成有關申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日向該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賄款100元,以協助她在滙豐銀行開設個人銀行戶口。該名滙豐銀行職員當場制止被告並拒絕其要求,隨即向銀行匯報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同日拘捕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