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私家小巴等乘客本月25日起須佩戴安全帶,莊金印(右)表示初期會以宣傳教育為主。(林俊源攝)
巴士、私家小巴、貨車等車輛乘客本月25日起,如座位設有安全帶便須佩戴。警方理解新法例生效初期市民需時適應,初期會以宣傳和教育為主提醒新要求,期望市民養成自覺佩戴安全帶的習慣和安全文化。運輸署表示,乘客若發現有座位安全帶損壞,便應通知司機及在可行情況下改坐另一座位。
警:理解初期市民需時適應
所有乘客本月25日起乘搭公共及私家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後排和特別用途車輛,如座位設有安全帶便須佩戴,同日起新登記的相關車輛亦要在座位裝安全帶。警務處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組總督察莊金印說,留意到市民已普遍接受乘搭私家車時佩戴安全帶,擴大佩戴要求有助市民和學童養成自覺使用安全帶習慣和安全文化,更有效減少交通意外傷亡。
被問到警方會否派員「放蛇」執法,莊金印說警方會以日常執法作觀察和檢查,如接到市民投訴或情報亦會展開針對性行動,又稱執法時會審視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和違例者辯解,作出公平公正的決定才衡量會否檢控。他續說,理解到新例生效初期市民需時適應,初期會聯同運輸署、道路安全議會等持續宣傳和教育,期望養成市民自覺佩戴安全帶習慣和安全文化,包括向訪港旅客宣傳。
保母須確保學童戴好安全帶
對於導遊行車期間較常會站起來向旅客介紹行程,莊金印建議導遊可在行車前預先交代行程,或在有需要時要求旅遊巴司機在安全位置停車才再講解。政府同時要求學生服務車輛在2028年或之前,所有座位必須配備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他表示跟車保母有責任在開車前協助學童戴好安全帶,若留意到學童安全帶鬆脫可先揚聲呼籲對方重新佩戴,如不成功就應先要求司機停車,確保安全帶扣好才再開車。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表示,安全帶在發生意外時可發揮關鍵性保護,新例初期市民或會感到不便及不習慣,但為自身安全都應該佩戴,減低意外時受傷和死亡機會。他說,確保安全帶處於良好及可使用的狀態,是車主和司機的責任,如無合理解釋便屬違法,乘客如果發現安全帶操作失靈或損壞,便應通知司機及在可行情況下改坐另一個座位,如遇上執法亦可向執法人員說明有關情況。他指出,如幼兒能坐穩在座位上便應戴安全帶,至於未能坐穩的幼兒就應由成年乘客先戴好安全帶,然後抱緊幼兒。
違反安全帶相關法例的車主、司機和乘客最高可被罰5,000元和監禁3個月,而所有乘客均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警方呼籲服務營辦商、車主和駕駛者要定期檢查,確保座位安全帶時刻處於良好和可使用狀態。
車頭流動裝置數目月底起設限
另外,本月25日起政府會限制司機駕駛期間,前方最多只可放置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電腦或手提電腦,而每部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違者如無合理辯解可罰款2,000元。運輸署指,部分車輛本身裝有的導航等設備,屬於車輛結構設備之一,並不會視作流動電訊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