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金印(右)稱,就戴安全帶新法例初期會以宣傳和教育為主;中為區家傑。(林俊源攝)
巴士、私家小巴、貨車等車輛乘客本月25日起,如座位設有安全帶便須佩戴。警方理解新法例生效初期市民需時適應,初期會以宣傳和教育為主提醒新要求。運輸署表示,幼兒如能坐穩在一個座位便應佩戴,又指乘客若發現有座位安全帶損壞,便應通知司機及在可行情況下改坐另一座位。
約兩周後的本月25日起,市民乘搭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後排和特別用途車輛時,座位如設有安全帶便須佩戴,同日起相關新登記車輛亦全車強制安裝安全帶。警務處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組總督察莊金印說,市民已普遍接受乘搭私家車時戴安全帶,相信擴大佩戴要求有助市民和學童養成自覺使用安全帶習慣和安全文化,更有效減少交通意外傷亡。
運輸署籲乘客如發現安全帶失靈,應通知司機。(資料圖片)
理解市民需時適應新法例
被問到會否「放蛇」執法,莊金印說警方會以日常執法作觀察和檢查,接到市民投訴或情報亦會展開針對性行動,強調執法時會審視每宗個案實際情況和違例者辯解,作出公平公正決定後才衡量會否檢控。他指,警方理解市民需時適應新法例,初期會聯同運輸署、道路安全議會等持份者宣傳和教育為主,包括向訪港旅客宣傳。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稱,新法例生效初期市民或會感不便和不習慣,但建議為自身安全都應戴安全帶,乘客如發現安全帶操作失靈或損壞應通知司機,並在可行情況下改坐另一座位,遇上執法人員亦可說明有關情況。他又指,如幼兒能坐穩在座位上便應戴安全帶,未能坐穩的幼兒則應由戴好安全帶的成年乘客抱緊。
車頭月底起最多兩部流動裝置
同日起,司機駕駛時最多只可放置兩部屏幕對角長度不超過19厘米的流動電訊裝置在前方,包括流動電話、平板電腦或手提電腦,違例司機最高可罰2,000元。運輸署指,車輛原裝的導航等設備屬車輛結構設備之一,不會視作流動裝置。政府同時要求學生服務車輛在2028年或之前,所有座位須配備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莊金印表示,跟車保母有責任在開車前協助學童戴好安全帶,若留意到學童安全帶鬆脫可先揚聲呼籲對方重新佩戴,如不成功就應要求司機停車以便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