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在事發後一連兩日向涉事女行政主任致歉。(資料圖片)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疑不滿政府派出「狗仔隊」記錄議員行蹤,在立法會大樓內搶走一名女行政主任(EO)的手機,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表示,許在事件上沒有財產得益,政府並無大損失,而該名女EO雖受驚,但沒有受傷,事件對其職務亦影響有限,最終判處許智峯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元。
辯方昨求情時指,許的社會服務報告內容正面,其妻亦向感化官表示,許是家中經濟支柱,育有兩名子女,如許被判監,家庭將面臨很大壓力。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辯方呈上一封由教會牧師撰寫的求情信,讚揚許是好丈夫及好爸爸,又指其服務社會的初心不變。辯方又稱,許在事發後翌日已即時召開記者會,向事主致歉,亦已清楚表明不會重犯,強調許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
判刑不會考慮議員議席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稱,法庭判刑時不會考慮許的議席會否受案件影響,強調許需對其行為負責,否則便是有特權,又認為許沒有認罪,不同意他有悔意,但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的控罪上,許個人在事件上沒有財產得益,女EO及政府「無咩損失」,許取得的資料亦非機密資料,認為是十分罕有的情況,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許240小時服務令。
至於普通襲擊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兩罪,裁判官稱許無案底,其行為雖令女EO受驚,但沒有受傷,「程度唔係咁嚴重」;而女EO被搶手機後,不久已獲發平板電腦繼續工作,事件對其職務影響有限,最終兩罪分別判罰款3,000元及800元。
許籲聚焦反修例
許智峯聞判後面露喜色,其支持者亦鼓掌向許表示支持。許其後在黨友尹兆堅、鄺俊宇及林卓廷等人陪同下與記者會面,許先感謝妻子及朋友的支持,指案件完結後,他會將所有精神及心力,放在與民主派全力抵擋修訂《逃犯條例》上,並希望社會可將焦點及時間放在阻止修例上,形容「可能係香港最重要嘅戰場、最後一分自由。」他又指,抗爭是持久戰,強調他對抗的是政府的不公,非針對該名女EO,並再次向該名女EO致歉。
他表示,不會因今次案件而退縮,會繼續在議會內外抗爭,但會檢討、採用較好的方法去做,不會令支持者失望。至於會否上訴,他指需與律師商討後再決定。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判刑表示失望,指許干犯3項嚴重罪行,但僅罰款了事是「不公道」,並引述有家長擔憂子女會「有樣學樣」,認為法庭不應在許缺乏悔意的情況下判社會服務令,希望律政司提出上訴,判處具阻嚇力的刑罰。律政司則稱,會考慮法庭理據後,決定是否有跟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