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63歲私人屋苑承辦商前清潔監督,涉嫌虛報3名清潔工人的出勤紀錄,以欺詐薪金共逾86萬港元。該清潔監督及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偽造及串謀欺詐等6罪,並於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在提取被告的相關報告後,於今早(4日)判處被告監禁20個月。官指案情嚴重且涉違反誠信,利用公司對他的信任,犯案時間不短有一定預謀,且不止一人犯案,最終決定判處監禁。
控罪指,被告鄭展圖(63歲)分別被控2項欺詐、2項串謀詐騙及2項偽造罪。
辯方求情:被告因貪心而愚蠢犯案 現已感後悔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賭錢而欠債11萬港元,故獲得的款項部分用作還債。被告因貪心而愚蠢犯案,現已感後悔。律師指被告對法例不敏感而犯案,且是家中經濟支柱,望可獲輕判。
案件於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發生,被告案發時是張記環保有限公司清潔監督,張記是屯門一個私人屋苑的清潔服務承辦商,被告獲派駐該屋苑,負責監督由張記聘用,以及由其承辦商維美清潔公司提供的清潔工人,並處理他們每月的出勤紀錄以計算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