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63歲香港居民男子,先後與3名內地女子假結婚,周二(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判監22個月。
入境處在調查一宗假結婚中介人案件,發現被告於2004年至2013年期間,先後與3名內地居民締結婚姻。被告警誡下承認經中介人安排,先後與3名內地居民假結婚,協助她們取得訪港簽注及香港的居留身分,被告從中收取7000至2萬元作為報酬,入境處正調查其他涉案人士,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一直十分關注非本地居民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並會繼續大力打擊有關罪行。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其香港身份證及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此外,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