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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18-Dec-12 12:36
更新:2018-Dec-12 12:36

【佔中案】戴耀廷:若非進入示威區通道被警方封鎖 也沒有需要發放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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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8日,夏慤道。

2014年9月28日,夏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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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與另6人,因4年前、歷時79日的佔領行動,被控公眾妨擾等罪名案,今日繼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戴耀廷在犯人欄內作結案陳詞。

戴耀廷指出,公民抗命目的是要引起公眾關注社會的不公義,公民抗命的目的不是要妨擾公眾,亦無打算佔領示威區以外的地方。他指出,2014年9月28日,他宣布佔領行動啟動後,示威者走到分域碼頭街及夏慤道,是公民在行使和平示威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權利,是被邀請到示威區,他們要求警方開放通往示威區的通道,若非通道被警方封鎖,分域碼頭街及夏慤道就不會被佔領,也沒有需要發放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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