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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9 15:55:00

831港島衝突|19歲男學生暴動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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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前年831銅鑼灣衝突,19歲男學生暴動罪不成立。(資料圖片)

涉前年831銅鑼灣衝突,19歲男學生暴動罪不成立。(資料圖片)

前年8月31日港島區爆發衝突,當中16人被控暴動等罪,分3案先後處理,涉及15人的兩案早前已審結,當中1人罪成被判囚,其餘均罪名不成立。最後一案涉一名19歲男學生,經審訊後,法官姚勳智今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19歲被告葉君誠報稱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近崇光百貨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當日警方在軒尼詩道及波斯富街交界,見有人架設障礙物,亦有人向警員投擲汽油彈,於是上前追捕。

法官在裁決時表示,案發當晚有約300名示威者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集結及堵路,有人叫囂及照射鐳射筆,另有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毫無疑問是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已構成了暴動罪,但辯方爭議的是,被告是否如控方所述參與其中。

法官指證人警員供稱,當日包括被告在內的4人聚集在一起,其中2人向警員投擲燃燒中的汽油彈,之後4人一起轉身逃走。不過當日案發現場的片段中,看不到有任何火光或汽油彈,跟隨在這名證人警員身後的另一名警員,亦看不到有關情況。法官認為,這名警員的觀察不能被片段支持,現場環境混亂,法庭未能完全安穩地信賴這名警員,終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故被告即時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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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君誠在庭外表示,對裁決感到開心,亦呼籲公眾關心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而被捕的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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