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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16:27:31

8次致電法官及其家人但不出聲 少年認藐視法庭判監14日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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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次致電法官及其家人但不出聲 少年認藐視法庭判監14日緩刑1年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林俊源攝)

一名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的19歲男生(案發時17歲),從通訊軟件Telegram獲得某法官及其家人的電話號碼後,以儲值電話卡8次致電但不出聲,違反法官及其家屬「起底」的臨時禁制令。他承認「藐視法庭」罪,判處監禁14日,緩刑1年。

少年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他致電騷擾的原因是他認為該法官是「藍絲」及「撐政府」而作出惡作劇。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求情及判刑,控方要求法庭判處具阻嚇性的即時監禁刑罰,而辯方則指案件延遲多時,被告已悔過及找到工作,翻開人生新的一頁,希望法庭以緩刑方式處理。法官高浩文經考慮後認為被告事後立刻感到後悔,現已真誠懊悔,判處監禁14日,緩刑一年,並需支付87,800元訟費。

警方:互聯網世界非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表示,案件屬首宗針對司法人員「起底」的判刑。他指,自2019年6月起相當數量人數利用不同網上社交及通訊平台,惡意發布針對政府、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持相反意見人士的仇恨言論,鼓吹暴力或作出不同程度滋擾,例如起底,企圖向司法人員施加壓力,嚴重破壞香港法治。警方又指,尊重及歡迎法庭裁決,判刑反映案中被告所干犯的罪行非常嚴重。警方重申,互聯網的世界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根據香港現行的法例,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用來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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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布3個臨時禁制令仍然生效

律政司長於2019年及2020年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以及警務處長作為警務人員代表,向法庭申請3個單方面禁制令(HCA 1957/2019、HCA 2007/2019及HCA 1847/2020),以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針對警務人員及其家屬(後延伸至特務警察)作出起底及滋擾行為,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以及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而高等法院頒布的3個臨時禁制令仍然生效,違反上述禁制令的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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