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就反新界東北撥款衝擊立法會大樓案,終審法院昨批准保釋申請,等候9月7日上訴聆訊。黃浩銘同時申請在7月到台灣出席一個關於退休保障和社會福利的研討會,但控方反對,認為台灣和香港之間沒有引渡協議,黃浩銘或棄保潛逃。法官李義稱,反東北案中其餘12名被告的保釋條件都包括不准離港,黃浩銘不能享特殊優待,不批准他在保釋期間離港。
另外,黃浩銘在2014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因刑事藐視法庭被判監4個半月,昨已刑滿出獄。

恭喜你!獲取1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