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中文大學醫學系博士研究員,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在商場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強調仍有機會判監。
妻子亦是醫學博士
29歲被告田天承認於去年9月23日,在大埔新達廣場扶手電梯,用手機偷拍一名34歲女士的裙底。一名男途人目擊事件,女事主得知後發現被告的手機藏有5張偷拍她裙底的照片,於是報警。辯方求情指被告是醫學系的博士研究員,妻子亦是醫學博士。被告犯案是一時衝動,沒有預謀,他承諾不再重犯。辯方又指被告的科研成就非常出色,曾發表多篇論文。而被告在事發後積極參與很多社會活動,亦出席有關精神健康的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