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業主或將單位作民宿出租。(資料圖片)

劉江華 (陳奕釗攝)
Airbnb等網上住宿平台近年興起,香港亦有業主將單位作民宿出租。單位若未有領取旅館牌照,屬無牌經營,但政府因蒐證困難而難以遏止。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指,民政總署已完成《旅館業條例》檢討,建議加入一條相關罪行,如有足夠證據證明住所用作無牌旅館,業主及租客要負上刑責。署方又會加強突擊巡查,打擊無牌旅館。
昨日在立法會內,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有私人屋苑的住戶反映,部分業主向民宿租客提供住戶證,令租客可使用屋苑會所設施,認為有損住戶本身利益。對於《旅館業條例》檢討有否包括解決舉證困難問題,劉江華表示,民政總署已完成條例檢討,建議加入一項「嚴格法律責任」罪行,訂明如有足夠證據,包括街道或網上廣告、價目表、旅館布置和布局等環境證據,證明是用作經營無牌旅館,業主或租客需負上刑事責任。而如果證實業主不知道租客以單位作無牌旅館,可以有免責辯護。劉江華指,相關建議早前已獲得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的支持,期望可在明年向立法會提交具體的立法修訂建議。
他又指,牌照處已加強情報收集工作,包括成立專責小隊瀏覽網站、流動手機應用程式、社交媒體等。署方亦會在辦公時間和晚上及假期等非辦公時間進行巡查和突擊巡查行動,在必要時採取「放蛇」行動。如有足夠證據證明該處涉及無牌經營旅館,便會立即採取檢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