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伯承認向途人噴殺蟲水,被判監2個月獲緩刑
因子女爭產風波上電視節目而成為話題人物的何伯,涉與何太今年5月在屯門兆康站與途人爭執後,向對方噴殺蟲水。何伯早前承認襲擊罪,今日被判監2個月,獲緩刑2年。
辯方今早於屯門裁判法院引述報告指,感化官認為何伯近來已避免衝突,不建議判感化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決定判何伯監禁2個月,緩刑2年,需向事主賠償2,000元。
何伯承認襲擊罪
77歲被告何煊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今年5月25日,在港鐵兆康站大堂D出口襲擊女子X,對她造成身體傷害。案情指當日何伯在兆康站聽到X形容他為「過街老鼠」,情緒激動下向她噴殺蟲水。X其後需送院治理,右前臂出現紅腫及紅疹。何伯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一時衝動犯案,並透露因擔心遭人騷擾,自今年5月起便隨身攜帶殺蟲劑作自衛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