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演變成警民衝突。事隔三年,28歲乒乓球教練被起訴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3項拒捕罪,今日(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12月12日再訊,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控罪指,被告吳綽熙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龍和道、民耀街與民祥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及同日在香港中環康樂廣場郵政總局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0112李惠康、警員21298張曉鋒及警員16912黃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