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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 16:14:52

修例風波│30歲男侍應背囊藏鐳射筆管武罪成判囚4月 准保釋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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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019年9月14日九龍灣淘大商場逾百人因政見不合而發生衝突,27歲男侍應於彩頤居外被截停,並被搜出背囊裏有鐳射筆及行山杖,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屈麗雯裁判官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攜帶兩件武器到場,令警方及在場人士有潛在危險,考慮到律政司拖延兩年才提供法律意見需酌情減刑,終判入獄4個月,另考慮到被告有可能在等候上訴期間完成服刑,批准被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控罪指,30歲的男被告劉佑煒,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牛頭角彩霞道彩頤居外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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