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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16:41:14

修例風波|4男女涉「831事件」被控非法囚禁他人及管武罪 押後至9月15日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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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事件,事後其中4名男女分兩案被控非法囚禁他人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2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暫毋須答辯,辯方表示本周初才接收來自控方的額外文件,包括多段影片等,需時處理及消化,遂申請押後。裁判官梁雅忻將兩宗案件同樣押後至9月15日作答辯。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四人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及其他人士,非法囚禁男子張展宏,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禁錮。首案被告依次為馬俊仁(27歲,售貨員)和蔡朗賢(29歲,接待員),他們各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馬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港鐵油麻地站月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1個錘子連1把摺刀、1把彈射器、64粒鋼珠、53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蔡則於或約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3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次案被告依次為屈君鵬(26歲,會計師)和梁靜雯(22歲,女學生),同被控1項非法囚禁他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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