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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12:15:00

修例風波|Lunch哥認IFC違限聚令還押候判 官斥唔好好讀書顧住搞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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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Lunch哥」的李國永。(資料圖片)

人稱「Lunch哥」的李國永。(資料圖片)

人稱「Lunch哥」的李國永去年多次到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參與反修例示威,三度被指違反「限聚令」,他早前承認其中一項涉於去年4月發出的票控,今日(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莫子聰指出,本案嚴重性在於被告身為學生「唔好好去讀書,顧住搞政治,置防疫於不顧」,而由於被告不願接受感化及社會服務令,法庭決定再索取一系列報告,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辯方求情時指,現年19歲的被告李國永不願接受感化及社會服務令,是基於身體問題,而其家人將監督被告接受心理輔導及見社工,相信對被告的更生有一定幫助,盼法庭以罰款處理本案。

去年4月28日有十數人於IFC聚集。(資料圖片)

去年4月28日有十數人於IFC聚集。(資料圖片)

裁判官:一經定罪可囚半年

莫官則認為,案法當日、即去年4月28日有十數人於IFC聚集,大增疫情傳播風險,而被告無視禁令參與聚集,認為案情嚴重,明言判處罰款是不適合。莫官續指,本來打算透過判處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而給予被告機會,但被告不願意接受,並重申本案傳票控罪一經定罪的最高刑罰包括監禁半年,罰款並非唯一選項。但莫官指,基於被告的年紀,決定再索取教導所、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再判刑。

被告李國永被票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即於去年4月28日在中環IFC L1層1085舖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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