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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12:05:00

修例風波︱「和你Lunch」8男女暴動罪成 分別判囚33至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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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和你Lunch」8男女暴動罪成   分別判囚33至45個月

修例風波︱「和你Lunch」8男女暴動罪成 分別判囚33至45個月

2019年11月12日,中環出現「和你Lunch」示威活動,多人被捕,其中8名男女被控暴動及蒙面罪,其中3人審前認罪,5人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安全帶法例懶人包,資料來源運輸署。(am730製圖)

暫委法官彭亮廷周六(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指,本案屬有預謀的暴動,程度嚴重。而從各被告的裝備,可合理推論各人可在有需要時,走上前線或充作後勤,參與程度絕不屬於低。考慮各求情原因,法官最終判處認罪的3被告囚33個月,餘下5人被判囚45個月。

8名人士中,包括前男演員吳智杰、社工及老師等人。此外,其中3名被告陳維聰、蔡綺洛及林梅嘩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他們另被控的「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陳被控的「管有危險藥物」罪和蔡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均獲存檔法庭。

案件編號:DCCC 3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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