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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18:13:37

修例風波|涉2019年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 18歲女生認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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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兩男一女當場被拘捕,其中一名案發時15歲的女學生事隔3年後被拘控,她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今(1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本案暴力程度較低,而被告被捕地點與警署有距離,用雷射筆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較低,亦無證據指她曾煽動或帶領集結者,念在她被捕後積極生活、積極面對情緒問題,對犯事有深切反省,判她入更生中心。

控罪指,本案原有3名被告,包括案發時15歲的陳姓女生、鍾慶燊(29歲)、黃佳湧(25歲),他們共同面對一項非法集結罪,被指於2019年9月8日,在旺角警署一帶參與非法集結。鍾慶燊早前已認罪,被判囚4個月;黃佳湧則不認罪,案件將於6月26日作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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