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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0 18:26:33

修例風波|涉2019年淘大衝突拒捕 27歲男罪成判囚2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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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019年9月14日,大批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警員其後入商場拘捕多人。27歲男學生涉高舉水樽衝向警員以阻礙制服另一名被捕者,另被警員制服時「批㬹」數次企圖掙脫,他事隔3年後被控襲警及企圖阻差辦公。他不認罪後受審,早前被裁定全部控罪罪成,今(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2個月2星期。

控罪指,被告朱永業(27歲) 面對3項控罪,2項「企圖阻差辦公」罪分別指他於2019年9月14日,在香港九龍牛頭角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內企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7128及警員19622;他另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即襲擊警員20921。

減刑因考慮案件受延誤及被告良好品格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本案在2019年9月發生,警方花7個月搜證,在2020年4月將證據轉交律政司索取意見,2年後獲得律政司意見提訴,可見控方並非一直沒有跟進。裁判官另指,明白2019年發生眾多社會案件,律政司需時處理案件數量、證據及人數繁多的社會案件,惟用兩年準備檢控,卻「難以稱得上係一個合理嘅時間」,因處理其他案件而引致本案的延誤也「不是合理嘅拖延」。裁判官考慮案件受延誤,被告在案發後亦已改過自身,得到獎學金及即將完成學位,故以判監3個月為每項控罪的量刑基準,各獲減刑2星期,同期執行,即總刑期為2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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