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手機應用程式Telegram頻道的女管理員,涉嫌在頻道內發布煽惑他人仇警言論及討論燃燒彈製作方式等,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表示,警方尊重和歡迎法庭的裁決,認為判刑有阻嚇作用,他又指,今次案件是首宗針對網絡渠道管理人員的定罪,證明互聯網世界並非無法可依,絕大部分於現實世界中的防止罪案的法例,均適用於網絡世界。
他說,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和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不是絶對,如果有任何人藉網絡作出違法行為,警方一定會嚴正執法,以維護社會安全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