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23-06-09 17:29:44

修例風波|馬鞍山漢被淋液點火燒傷案夫婦罪脫 官准上訴發還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

分享:
金鐘 高等法院

一名男子2019年在馬鞍山遭淋潑易燃液後點火焚身,一對夫婦涉在場以粗言指罵該名男子,原審裁判官林希維在3年前裁定兩名被告陳海雲及鄺耀文罪脫,律政司不服二人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要求撤銷罪脫決定,把案件發還至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法官張慧玲分析有關法律問題後批准上訴,把案件重新發還至原審裁判官,以考慮兩人是否有罪。

Ad Block

張慧玲法官認為,林希維裁判官裁定兩人不會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是錯誤地沒有考慮或沒有充分考慮,男事主相當可能對在場的任何人使用或威脅使用任何非法武力,或其他人對在場的任何人使用或威脅使用任何非法武力。至於涉案的法律原則及客觀考慮,張慧玲法官認為林希維裁判官不必考慮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士,是否「全程在場」或「了解事情始末」,考慮「破壞社會安寧」無須局限於以某種由現場人士可預計的形式作出。

毋須重新聽取證供

同時,張慧玲法官認為林希維裁判官錯誤地沒有充分考慮本案所涉的「破壞社會安寧」,只須證明有實質風險令在場的任何人,人身或財產實際或相當可能受到損害,或害怕自己人身或財產會因襲擊、毆鬥、暴動、非法集會或其他騷擾而實際或相當可能受到損害。張慧玲法官裁定林希維裁判官因法律上的錯誤而判兩人罪脫,對提出控訴的律政司不公,下令案件發還至林希維裁判官席前重新考慮裁決,指示林希維裁判官只須根據他已裁定的事實,再依據張慧玲法官裁定的上述法律觀點再作考慮,毋須重新聽取證供以審理案件。

Ad Block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