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中學男生與女朋友在拍拖期間透過微信「裸聊」,期間偷錄女方的裸照及影片,雙方分手後,男生用裸照及影片要脅女生復合及性交,女生起初就範,及後告知母親。該名男生早前承認刑事恐嚇及以威脅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等3罪,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今日判男生入教導所,批評他以愚蠢手段要求復合,指被告若為成年人,判監3年亦不為過。
舊愛曾就範與被告性交
案情指,17歲被告C.W.K與女事主X是中學同學,兩人在2020年1月起拍拖,在2020年5月分手,被告在2020年11月初向X傳送多張她在網上裸聊時被拍攝的照片及影片,提出復合,其後提出性交,女事主X最終服從並與被告在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性交,但被告食髓知味,在2020年12月21日再以同樣手段威脅X與他性交時,X決定告知母親,再報警處理。
姚官判刑時直斥被告對女事主造成極大傷害,被告若為成年人判監3年不亦為過,又指被告以愚蠢的方式要求復合,惟考慮到他認罪和求情,認為更生更重要,遂判被告入教導所,並訓斥他不可再做傷害他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