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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17:48:20

兩前國泰空少涉違防疫規定外出聚餐 押後至11月17日裁決 控方:無知非抗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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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昱龍,劉諾宏

黃昱龍(左)和劉諾宏獲准保釋。(鍾式明攝/資料圖片)

國泰航空兩名前機組人員,涉嫌去年12月在港隔離期間違規聚餐及外出,被指導致Omicron變異病毒帶入社區,早前承認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但不被法庭接納。2人改爲不認罪,案件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結案陳詞時強調,兩名被告真誠相信外出用膳等無違法的說法缺乏合理基礎,又言他們有責任緊貼政府防疫規例和自行熟讀國泰內部指引,他們的無知並非抗辯理由。裁判官王證瑜將案押後至11月17日裁決。

控罪指,首被告黃昱龍(46歲、現時無業)為馬來西亞籍,被控於或約2021年12月25日,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在日期為2021年12月24日的醫學監察通知書所指明的條件,即根據政務司司長所指明豁免條件而進行自我隔離。次被告劉諾宏(45歲、現時無業)為中國籍,被控2項相同控罪,涉案日期為去年12月25日及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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