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17-10-04 06:00:00

前特首辦常秘作供 特首行會申報屬自願

分享:
(鍾式明攝)

(鍾式明攝)

前特首曾蔭權(圖右)涉收受利益案,控方昨開始傳召證人作供。首名證人、特首辦前常任秘書長劉焱作供時表示,行會的申報機制原設計不適用於特首,但特首可自願申報;而特首的任職條款,包括需要向終院首席法官申報資產,作為紀錄。

控方提問時指出,官方紀錄了自10年至11年期間,有多次紀錄提到特首車輛由禮賓府來往邊境。劉焱確認,並指紀錄中無提及特首在內地做甚麼、會見甚麼人,以及和曾到過甚麼地方,如曾氏夫婦於2010年7月29日至8月7日歐遊,保鏢其後稱獲曾蔭權的朋友贊助住宿費,要求特首辦批准,有關紀錄亦無披露該朋友的身份。

劉焱接受辯方盤問時則承認,她是前特首梁振英任內的特首辦常任秘書長,對曾蔭權任內的資料,只是翻查紀錄所得。她表示,接任後曾翻查曾蔭權任內的特首日誌,但無法找到,亦想不到合理原因,有人要刻意銷毀紀錄。

adblk5

ADVERTISEMENT

20周年「全城撐本地消費3重大激賞」! 即睇活動詳情!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