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朋友收「保釋金」,男子詐騙罪成加監判囚38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案發時32歲姓林本地男子今日(9日)上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警方向法庭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力。經審視後,法庭批准加重刑期25%,最終被判處監禁38個月。
訛稱家人被捕 要求9萬保釋金
案情顯示,不法份子於2023年11月7日致電一名長者,訛稱其家人因干犯刑事案件而被警方拘捕,並要求受害人提交9萬元保釋金。受害人按照指示,將現金交予被捕人。受害人其後聯絡家人後發現自己受騙,於是報案。警方經調查後,同日以涉嫌「詐騙」拘捕該名被捕人。經深入調查後,被捕人承認協助朋友接收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