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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04:31:30
日報

四級大火|迷你倉大火兩消防殉職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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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大火|迷你倉大火兩消防殉職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2016年時昌迷你倉四級火,焚燒4日半。(資料圖片)

2016年時昌迷你倉四級火,兩名消防員殉職,死因庭昨裁定兩人死於不幸;又指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30歲)聽到上司說需要人手,主動請纓入火場,體現消防員的英勇精神,行為令人欽佩;消防隊目許志傑(37歲)協助隊員破門滅火、並無退縮,充分展示擔當精神。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指,兩名死者作為消防員入場進行滅火及救火工作,以保護財物生命,符合合法要求進入,但有節外生枝的情況,故終裁定兩名死者死於不幸。

黃官指,事件顯示前線長官間缺乏有效資訊交流,對火場結構了解不一,建議消防處要求所有在三級火或以上火警現場擔任總指揮的長官,需要恆常修讀火場管理及督導課程。對於證供指,張耀升持舊款對講機入火場,遇險後無法即時求救,以及張獲救並送上救護車後,消防處才啟動俗稱為「Mayday」的緊急應變程序,黃官指,消防處應全面檢討內部信息傳遞機制,減低溝通混亂。另外黃官建議屋宇署積極考慮以發牌制度,規管迷你倉;而勞工處亦應規定迷你倉員工及管理階層必須完成修讀防火課程。

消防處指,對死因庭提出的一系列建議,會仔細研究,避免同類事件再度發生,並再次對兩位英勇殉職屬員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針對這宗火警事故,消防處已成立跨部門火警調查專案組,其後調查組提出的建議,處方已落實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優化呼吸器行動程序。另外,消防處聯同相關部門自16年6月底起,加強對全港迷你倉的巡查及執法工作。

事發於2016年6月21日,九龍灣淘大工業村的時昌迷你倉起火,大火焚燒4日半才救熄,死因庭早前開庭研訊,歷時經過65日研訊日,多名證人供詞揭示迷你倉內部間隔複雜,火勢短時間內急速蔓延,消防救火策略、救援程序等亦被指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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