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持刀強姦非法禁錮女拳手,陪審團裁定全部罪脫。(資料圖片)
一名地盤工人在酒吧認識兼職女拳手後,將女方誘至油麻地的家中非禮後持刀威脅,並捆綁女方雙手及封口,繼而強姦。他否認3罪受審,案件完成7日審訊,4男3女陪審團今日(19日)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獲當庭釋放。
被告陳漢邦(46歲),被控猥褻侵犯、強姦及非法禁錮共3罪,涉於2023年8月11日在油麻地咸美頓街16號9樓,非禮及強姦女子X,將X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並在違反X意願下把X羈留。
稱自己是內地人不怕
控方開案陳詞指,陳以照顧貓咪為由誘X上門,當他強吻時X激烈反抗並高呼救命。陳起初跪地求饒,聲稱以8萬元勞力士手錶賠償,要求X簽「不追究證明書」,其後持水果刀威脅,稱自己是內地人甚麼都不怕,又以索帶反綁X雙手、膠紙封口、強行脫衣及強姦。其後陳帶X沖身、劫去電話密碼、刪除兩人對話、掠走30元,繼以保鮮紙裹身禁錮X。X巧言勸服終獲鬆綁,被告給她300元乘車離開。警方當晚蒐證,翌日凌晨拘捕陳,當時其女友在場,他在警誡下承認兩人有發生關係,但只是性交易而非強姦。
8萬元勞力士實為假貨
被告在錄影會面指,完事後曾支付500元,X嫌少要求2,000元,否則報警,他便給X一隻8萬元勞力士手錶,要求X寫「自願發生性行為證明書」。X臨走時則表明該手錶是假貨,X便撕碎紙條再要求2,000元。被告要求2至3日籌錢,X便拿手機拍攝被告身份證,惟X其後稱馬上報警。X透過視像形式出庭作證時,確認「不追究證明書」內容,有關被告「想發生性關係但被阻止,尚未有動作」的句子則被手劃刪除。
案件編號:HCCC169/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