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永興(中)說,居民的租金援助要求不難理解且非常合理;右為麥美娟。(蘇文傑攝)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發生後政府成立的援助基金,總額累計增至38億元。政府下周一起,向所有宏福苑業主發放兩年合共30萬元的租金補助,以及為業主和租客發放一筆過5萬元搬遷補助。政府指出,今次是基金最後一次為租戶提供現金援助,未來會集中用於長期支援業主。
宏福苑火災發生已3星期,現時有3,457名災民住在於過渡性房屋、房協項目或屯門寶田中轉屋、1,172人居於酒店或青年宿舍。
政府下周一起透過「一戶一社工」向每個受影響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合共30萬元,補助同時適用於未被火勢波及但仍有待解封的宏志閣業主。業主領取租金補助後仍可居於過渡屋或房協單位,惟需要繳交相應租金。當局另會向業主發放一筆過5萬元搬遷補助,當中目前居於酒店或青年宿舍應急住所的業主,在遷離時才會獲5萬元。
至於宏福苑租戶,當局會向他們提供一筆過5萬元搬遷補助,協助他們離開政府安排的住宿及搬遷至私人市場單位。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表示,已入住過渡屋或房協單位的租戶可免租至明年5月31日,若過後才遷出便要交租兼不會獲發5萬元搬遷補助,又說居於酒店或青年宿舍的租戶若想繼續居住,要因應營運者房間供應和繳交相應租金。她指出,今次搬遷津貼會是基金對租戶的最後一個補助,未來會集中用於長期支援業主,但會繼續支援租戶的社會福利及醫療需要。
租金援助要求不難理解非常合理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解釋,很多居民都希望能選擇獲發租金津貼,以便在原區租住適合單位,要求不難理解且非常合理,由於政府在大埔區已沒有剩餘應急住宿,認為提供租金補助對居民是最能解決問題和最可行。麥美娟表示,因一般私人單位租約為兩年,故今次給予業主租金補助為期2年,期望這段時間內宏福苑長期安置安排能有定案。
被問到一年15萬元租金補助是否足夠,卓永興稱是參考屋苑火災前月租水平釐定,即平均每月1.25萬元:又說支援措施要視乎其合理性,而非基金有很多錢就撥款多一些,強調要用得其所,審慎運用市民和機構的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