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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4:52:21

天水圍輕鐵站外撞死八旬過路婦 鐵騎士危駕罪成囚16月停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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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鐵騎士去年在天水圍銀座輕鐵站外,撞倒一名正過路的81歲姓盧老婦,老婦頭部重創翌日不治。38歲被告陳家禧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今日(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6個月及停牌5年。

案情指,2024年2月15日下午1時許,報稱貨櫃碼頭吊機工作員的38歲被告陳家禧駕駛電單車沿天恩路行駛,駛至銀座輕鐵站外時,盧婦與家人正於行人過路處過路。期間行人過路燈號閃爍後轉紅,盧婦等人仍在馬路中間。約3至5秒後,被告駛至並撞倒盧婦。救護員發現盧婦雖有脈搏,但已陷昏迷,送院後證實頭骨、肋骨多處骨折,腦部嚴重受創,最終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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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自責悲痛 向死者家屬致歉

被告被捕後於錄影會面表示,他見交通燈轉為綠燈,以為所有行人已經橫越馬路,便減速繼續行駛,到他發現事主時已收掣不及。被告在2012年因危駕而判緩刑1年,事發前一年才取得電單車駕照。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與妻子育有一子一女,事後對事件感到自責及悲痛,亦向死者家屬致歉。其撰寫的求情信提及全家對事件深感哀痛,希望事主家屬早日走出傷痛。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出,雖然當時交通燈號轉為綠燈,但這不代表可無視安全繼續駕駛。證據顯示被告當時並無明顯煞車,亦無就見到行人而適當減速。法官指事故造成一名長者死亡,「冇人想見到悲劇嘅發生」,惟相信被告確有悔意,決定從輕發落,終判處他停牌5年及16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DCCC 104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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